关于举办经管系第一届创业大赛活动的通知
创业大赛是大学生践行创业理念的实践活动之一。为了更好的营造我系创业氛围,培养同学们的创业意识,提高就业创业技能,结合我系各专业之间优势互补的特点,为培养应用型复合型人才提供切实的更广阔的就业创业平台,特举办经管系第一届创业大赛。
一、活动宗旨
旨在培养大学生创业意识、提高创业技能、激发创业热情、弘扬创业精神;启发大学生从传统的就业观念相创业观转变,走创业与成才相结合的成长之路。
二、大赛主题
青春展风采,创业赢未来
三、大赛参赛对象
经管系12级、13级、14级全体学生。
四、大赛工作安排
(1)宣传工作与报名工作同时进行【
负责人:江涛章 王子飞 各教研室主任及辅导员
(2)自由组团队并推选队长 【11月18日】
负责人:各教研室主任
(3)大赛评选(评分)细则【11月16日】
负责人: 祁小波
(4)大赛评比 【11月20日】
负责人:经管系创业指导小组、所有入选参赛队员
五、大赛活动流程
1、参赛选手作品初选:
2、决赛阶段:
六、大赛活动方式:
1、参与:
以团队形式参与,人数为(1—6人),欢迎跨专业、班级组成;报名以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为主,同时参赛队伍须在指定时间之前将书面材料提交到指定的负责人江涛章书记处,并将电子档发到指定邮箱(1306134460@qq.com)。
2、成果:
在市场调查论证的基础上,提出具有市场前景的产品、技术或服务,完成一份创业计划书;成果要以完整的文字版和电子版创业设计计划书呈现。
3、赛制:
以学生团队志愿报名和专业教研室推荐相结合,分书面初审和答辩决赛确定名次。
(1)初赛相关专家和老师将根据创业计划书的质量选出60%团队参加决赛。
(2)决赛时,参赛选手须现场对自己的创业项目进行答辩。
(A)创业作品核心PPT呈示(不超过五分钟
(B)综合知识答辩
(C)相关专业技能表演
4、奖项设置:
一等奖 1名
二等奖 1名
三等奖 2名
优秀创业团队奖;若干名
5、奖励方式:
对获奖团队颁发获奖证书,对所有参赛团队颁发荣誉证书;获奖作品优先推荐参加学校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
6、项目推广:
对确实具有市场前景、可行性强的项目,经创业指导小组评审认定,提供创业导师指导,向有学院及关企业联系推荐,帮助争取有关创业基金支持。
七、参赛要求
1、参赛团队应根据市场需求和前景,设计创业计划书,欢迎和鼓励已在从事的创业活动项目,总结完善创业方案。
2、参赛方案核心内容应包括产品或服务的独特详尽的市场分析和竞争分析,现实可行的财务预算,明确的投资方式,管理队伍和公司介绍。
3、参赛方案项目应符合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具有新颖性、科学性、可操作性,具有可预期的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4、创业计划书内容应包括项目简介、市场调查分析、运营与管理、投资回报与财务、风险分析和控制等基本要素。特别强调商业模式、 运营管理和市场供求分析等。
大赛严禁抄袭,剽窃行为,一旦发现将取消参赛资格。
附件1:报名表
附件1
经管系创业大赛报名表
编 号: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
创始人 姓 名 |
|
性 别 |
|
出生 年月 |
|
照
片 |
|
|
籍 贯 |
|
专业班级 |
|
||||
|
联系电话 |
|
||||||
|
Q Q |
|
||||||
|
参赛队员名单(每队1-6人) |
|||||||
|
姓名 |
专业、班级 |
联系电话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有无创业 经历 |
有( ) 无( ) |
||||||
|
项目名称 |
|
||||||
|
项目现状 |
□创意阶段
□创业计划 □已经启动 □已经运营 (限单选) |
||||||
|
项
目
简
介
|
(不超过600字,详细请另附计划书) 一、 项目简单描述(包括创业目的、主要内容、面向的群体、运作方式等)。 二、 项目优势及特点简介(包括项目在内容、资源、人才、管理等方面的优势,以及项目的独特与创新性分析)。 三、 盈利模式分析(包括项目的主要盈利点,例如会员费、广告费、流量转换等)。 四、 投资和预算(简单介绍项目的预算及投资报酬)。 五、 团队成员简介(项目团队需要成员的数量,成员分工、团队建设等)。
|
||||||
|
声明:本人已详细阅读本次大赛的相关文件,并保证遵守有关规定。 申报人承诺提供的技术文件和资料真实、可靠,作品的知识产权权利归属明确无争议;未剽窃他人成果;未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提供的经济效益及社会效益数据及证明客观、真实。若发生与上述承诺相违背的情形,由申报人自行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申报人 (签名) |
|||||||
注:填写以上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完整,不足部分可编制附件连同创业计划书一同发送到邮箱1306134460@qq.com。
大赛指导小组拥有最终解释权